到2025年,长春市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细颗粒物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质量国家考核断面力争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68.8%,劣Ⅴ断面全部消除……
长春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紧紧抓住降碳、减污两大重点任务,强化各方责任,实施5项工程15项行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标、提速、提质、提效,确保一年全面起势、两年重点突破、三年整体跃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实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程。强化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实施大气质量目标管理行动、臭氧污染防治行动、秋冬会战行动、燃煤锅炉治理行动、移动源治理行动。加强“人防、技防”相结合,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燃煤污染治理、柴油货车监管、扬尘污染防治。结合“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燃煤、工业、扬尘、移动源等重点领域治理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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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实施重点流域水质提升行动、水源地综合治理行动、黑臭水体长效整治行动、消除“光板河”行动。在全面巩固去年消除劣五类水体成果的基础上,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成一批污水深度处理、河道提升改造、生态补水、亲水绿岛等项目,基本实现城区内水网的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全市优良水体比例。同时,加快推进石头口门和新立城两大水源地的综合整治,确保全市饮水安全。强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五措”治水,推动水环境质量逐步迈上新台阶。
实施乡村绿美环境整治工程。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生态示范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稳定。加强地下水国考点位监管,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实施绿色低碳“双创”工程。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实施“双碳”工作创建行动、“无废城市”创建行动。长春市作为“无废城市”创建的试点城市之一,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国开行的重点扶持。目前,已经谋划了45个重点项目。下一步,将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全面启动“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动形成全社会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实施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工程。贯彻《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压实领导责任体系;深入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有奖举报,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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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
通讯员 李春晖 李长磊
图片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