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那么,卖凉拌菜需要什么执照?
餐饮店里若制售凉菜,除了需要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外,最主要的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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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还不罢休,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没想到几天后,刘某的餐馆就被举报了。
为何餐馆不主动申请冷食经营资质呢?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类似举报不止不休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今年3月,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滨湖区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但是销售蒜泥白肉、拍黄瓜等冷食类产品,且没有冷菜间,涉嫌无证经营。
经查,当事人点单小程序中有“蒜泥白肉”“蒜泥黄瓜”等冷菜销售,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最终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806元。
据报道,上述株洲被举报餐企纷纷联名反映遇到了“职业打假人”,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5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朱军对记者表示,餐饮企业代表曾签署了一份联名协议,拒绝和晏姓父子“私了”。
莫让一盘“拍黄瓜”凉了小店的心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的问题不乏讨论。这一群体的存在确有助于净化市场,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制假售假、促进了食品安全,但是部分恶意打假人混入其中,反而加剧了制假售假等问题。这些恶意打假者明知商家不存在欺诈或违法行为进行栽赃陷害以争取赔偿,不是打假是假打。据报道,前不久就有一例钓鱼打假案,打假人被法院驳回诉求。此事件中的钓鱼点餐是否同样存在问题?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可以给出进一步的说法。
值得思考的是,打假人屡屡拿拍黄瓜做文章,恐怕与冷食经营资质获取困难不无关系。有商家介绍,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一套设备下来成本就要几万块,小餐饮店承担不起。这让消费者与商家难以两全,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有必要加强凉菜的监管,难以获得的许可证却给了打假人敲竹杠的机会。也许,许可证的获取程序可以优化一些,监管可以更弹性一些,在维护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把机会留给拍黄瓜的小店而非职业打假人。
一盘拍黄瓜也许的确不是什么大事,但这背后其实是无数小店的生存处境。在经济正稳健恢复的当下,如何把握一碟凉菜的生存,如何不让打假人假打假、真勒索,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两年,个体工商户市场行为容错机制不断推广,北京就全面推广了免罚慎罚制度。一定的容错空间不是任其为之,而是为个体工商户建立更好的营商环境、宽松的发展环境。此次事件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就表示,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这样的审慎,显示出了执法的温度,颇为暖心。拍黄瓜可以是凉的,别凉了小店经营者的心。
来源:综合九派新闻、界面新闻、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