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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8月29日电,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第7号),按照垫付工作安排,自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40万元至50万元(含)的开始垫付,4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垫付。5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万元垫付,未垫付部分权益保留,根据涉案资产追偿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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