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记者注意到,近日,丽江、瑞丽、杭州、长沙、张家界、桂林、北京等多地发文规范“五一”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其中,云南丽江、瑞丽发布通告称,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浙江杭州发布告诫书称,对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前报道,山东淄博将在“五一”假期前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份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上浮超过50%的,将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云南丽江、瑞丽:操纵市场价格最高可罚500万元


【资料图】

4月23日,云南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该通告要求,餐饮、住宿、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在“五一”期间不得随意涨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4月25日,云南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假期餐饮、宾馆酒店、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该通告要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其中,两地通告均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杭州:对哄抬价格最高可罚300万元

4月24日,浙江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停车等旅游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该告诫书要求全市餐饮、住宿、停车等旅游服务经营者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其中,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

湖南长沙、张家界:不得以低价诱骗再以高价结算

4月24日,湖南长沙市、张家界市两地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在告诫书中还表示,“网红城市”的影响力,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游客; “文明长沙”的魅力, 得到了游客的喜爱和信任。请各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以诚信服务维护“网红长沙”品牌,使“网红”变“长红”。

北京:重点防范预订房间单方面毁约行为

4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该告诫书要求,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古装旅拍等摄影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拍摄套装所包含的服装套数、底片数量、精修张数、加片费用等均应标示清楚,避免出现隐形消费。

广西桂林: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鲜活产品

4月25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告诫函》。该告诫函要求,旅行社要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变相涨价、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

山东淄博:对涨价超50%的酒店按哄抬价格查处

此外,记者注意到,近日,山东淄博、广东佛山、江苏南京、吉林延边、云南大理、江西南昌等多地也发文规范“五一”市场价格行为。

此前报道,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22日发布通知,称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五一”假期后,经监测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后,该价格监管措施即行取消。

采写:南都记者 梁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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