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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9月9日电,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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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9月9日电,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国家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