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滨海幼儿园2023学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相关资料图)
根据《象山县教育局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滨海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就2023学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原则
1.坚持3-5周岁幼儿入园优先满足原则。
2.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3.坚持相对就近就便、长幼随园原则。
4. 坚持小区配套优先原则。
招生计划
9个班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且在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报名流程
小班招生统一实施网上报名。(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5:00)
(一)网络报名
1.具有象山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在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进行网络报名。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需高级实名注册,在城市频道中点击“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幼儿园入园”进行入园报名,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后选择入学片区(丹西街道)及意愿幼儿园(滨海幼儿园)。
温馨提示:
(1)6月19日上午9:00——6月26日下午5:00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
(2)6月27日——7月2日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3)7月3日——7月5日分批次完成预录取工作。
(4)7月7日公布空余学位。
(二)录取通知
2023年7月3日——7月5日,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届时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其他注意事项
现场随带资料:
(1)幼儿健康证原件
(2)预防接种查阅证明一式两份
(3)转园学籍证明、转园健康证明(已读过托班的幼儿提供)
备注:现场审核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
幼儿园秋季保教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新核定公布的价格为准。
小班:省一级六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