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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将于5月27日举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5月20日至考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了解《准考证》上的相关考试信息,仔细阅读《考生考试规则》,以免因个人疏忽而影响参加考试。
考前请考生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经人脸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鼓励和提倡考生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包等禁止带入考点的物品交至考点入口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然后排队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贴身检查。
考生须诚信应考。凡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需随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看两项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