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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起,我市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功能。

我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自动申报生育津贴。

具体流程:我市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上提交相关材料自主申报生育津贴,而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生育人身份信息及出院、入院时间,医疗类别,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类别,胎次、胎数(活婴数或死婴数),孕周数,诊断名称等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线上传至生育人参保单位。生育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记者 庞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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