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近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将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两类,综评档案将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重要参考依据,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学期评价需累计完成105个指标达标
《实施方案》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三大原则,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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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两类,学期评价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毕业评价在第六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整个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主要依托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基本指标评价部分“达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学生每学期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方案》还包括写实记录和评语评价。《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表》是学生记录自己学习生活过程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体育运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活动形成的成果以及取得的荣誉证明。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学生家长亲子评语和教师评语评价,在信息平台上录入。
综评档案将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方案》指出,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课内外教育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素材。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元发展。
此外,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家校沟通,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助推家长和社会逐步确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积极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自主招生、提前批及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将综评档案提供给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综评档案作为自主招生重要参考依据。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和完善原有制度体系的需要
佛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进行《实施方案》的修订,既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要求,也是完善佛山市制度体系的需要。
“佛山市较早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2007年出台的《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至今已实施15年。由于近年来教育发展形势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国家人才培养体系的新变化,综合素质评价的新精神,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在学生发展、人才培养、考试评价等方面面临新的要求,2007年版《方案》已跟不上时代要求和评价理念,必须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该负责人说。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主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育人质量提升,促进初中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方案》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实施,2023级初中一年级学生按新办法实施。2021、2022级初中学生仍按2007年版《方案》实施。
附: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指标表
南方+记者 王雅铄
【作者】 王雅铄
佛山大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