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南方财经3月25日电,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上交所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上交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为20%。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中国存托凭证,当日不得卖出,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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