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总结回顾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和经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省检察院发布贵州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污水处理、非法捕捞、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等问题。

水清岸绿的清水江。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远柏 摄


(资料图)

“生态环境检察助力多彩贵州建设”

典型案例

1.某水务有限公司台江县污水处理分公司、余某华污染环境案

2.李某某、陈某等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4.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城镇“污水瀑布”直排污染乌江流域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

5.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贵州某建设公司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

6.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风险行政公益诉讼案

7.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候鸟紧急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8.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某央企矿井废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9.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病死猪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10.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总结和推广了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为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引,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张弘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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