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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新闻网日前,北京市经开区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商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11方面支持措施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构建经开区“城市消费中心、区域活力消费中心、社区便民生活圈”三级商业消费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商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除了在审批服务、空间选择、土地供给、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外,《若干措施》在多个方面都给予了“真金白银”支持。在首店开设和引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在经开区开设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经市级认定为首店并获得市级首店政策资金支持,在经开区入统且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经开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次年商品零售额或餐饮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经开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目标增速的,根据市级支持额度,按照1:0.5比例予以资金支持,零售领域单个首店最高支持250万元,餐饮领域单个首店最高支持25万元。同时,引进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经市级认定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根据市级支持额度,按照1:0.5比例予以资金支持。

在高端餐饮品牌设店、升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米其林”三星、二星、一星餐厅在经开区设店经营的,给予每家门店一次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黑珍珠”三钻、二钻、一钻餐厅在经开区设店经营的,给予每家门店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经开区内餐厅首次(不含降星情况)成功获得“米其林”三星、二星、一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经开区内餐厅首次(不含降钻情况)成功入榜“黑珍珠餐厅指南”三钻、二钻、一钻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资金。

在商业综合体促消费方面,对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含场地搭建、设备租赁、宣传推广、发券让利等)不低于100万元、当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速不低于经开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目标增速的商业综合体,按照其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每个商业综合体每年申报不超过两次。

在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方面,支持商业主体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大数据平台,包括数据中心和智能设施、数据共享、智能安防三大体系设施建设及软硬件设备购置。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市区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此外,《若干措施》还设立夜间经济奖励,对首次获得“夜京城”特色消费地标、融合消费打卡地、品质消费生活圈市级认定或挂牌的商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只能享受一项奖励支持。

据悉,《若干措施》采用三种兑现方式,分别为免申即享、按季度申报审核兑现以及按年度申报审核兑现的方式。其中,首店开设支持、首店引进奖励、首升规奖励、夜间经济奖励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兑现;商业综合体促消费奖励采用按季度申报审核的方式兑现;高端餐饮品牌设店升级奖励、销售额奖励、商业主体改造提升支持、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支持采用按年度申报审核的方式兑现。(陈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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