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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6月28日电,为提高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业务,根据2022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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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6月28日电,为提高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业务,根据2022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