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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减、秒杀、优惠……“6·18购物节”遇上端午节,各大电商平台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各种促销活动,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优惠活动,你是否眼花缭乱,一个不小心就“冲动消费”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购物、按需购买。

当前的网络购物平台参差不齐,消费者购物时应选择商家经营资质齐全、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谨慎通过私下交易购物,以免遭受资金损失。

购物时,要仔细阅读“满减、购物返券、满赠、优惠券、红包”等优惠规则,这些使用规则各不相同,很多消费者领券领到手软,凑单凑到头晕,最终发现并没有比平时优惠多少,还拼凑了许多非必需品。因此,建议消费者关注商品平时销售价格,理性看待经营者的促销活动,不要受“特价”“秒杀”“限量”等营销手段的影响,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谨防虚假打折,甄别促销活动是“真实惠”还是“假套路”。

同时还要注意提前做好规划,对于一些不必要的商品,不要盲目囤货。特别是购买食品类、保健品类商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配料等标识,切莫因盲目追求优惠而造成浪费。

网络购物可以七日无理由退换,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其退换条件和适用范围。《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了解清楚是否为上述不可退换货的商品和情况,避免出现退货纠纷。

最后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若与商家、网络交易平台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及时拨打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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