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两则批复,同意筹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辽宁农商行”)和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批复显示,同意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前,该行筹建工作小组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指导下,提请河南省人民政府审定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履职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正式获批之前,2022年11月,河南、辽宁均披露过省联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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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银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上述批复要求,两家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辖内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辖内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记者注意到,2022年11月,河南、辽宁均披露了省联社改革方案。2022年11月23日,《河南日报》刊文指出,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其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去年11月26日,据辽宁当地媒体报道,辽宁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信息显示,沈阳农商行与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商行(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同意成立并授权辽宁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辽宁省农商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辽宁省农商行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
记者注意到,省联社改革“第一单”已落地浙江。去年浙江省率先披露省联社改革方案,提出推动将浙江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也在同年4月获批开业。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农信社改革仍然要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原则。即便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各地实施情况也不一样。比如,虽然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都叫联合银行,但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股权关系完全相反。
董希淼称,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地方政府应从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出发,选择适合本省的改革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农信社风险放在首位,而不是急于进行省联社体制改革。
多个省份探索省联社改革计划
目前,农信社改革已是近年银行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已有多个省份陆续计划开展以省级联社改革为重点的路径探索。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出,“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完成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组建”;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
今年1月,2023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做好金融改革化险。将深入推进农信社改革化险,推动新机构顺利挂牌。”2月28日,山西农信社官网表示,决定正式启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
今年5月,海南地区新三板上市公司琼中农信发布公告称,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19家农合机构拟进行深化改革,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披露的《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顺利推进》文章,当前,业内比较认可的农信机构改革方向包括四种,分别是: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
文章指出,组建省级农商银行需要兼并县、市级农信机构,对有退出意愿不再入股的股东退还股金和股息,这些都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支出,因此,组建省级农商银行与另外三种改革方式相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拟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的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文章还称,由于农信系统的特殊性,由省农信系统转制组建省级农商银行过程中,资本金的主体可能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通过平台注资的方式成为股本)、省市财政预算资金、地方国有企业投资资金,其余部分可向社会资本方募集。省级农商银行在组建过程中除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外,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一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吸引投资者购买债券,从而获得资金支持。二是吸引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入股。三是向内部职工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