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哪些人有隐私权

有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然人拥有理性和情感,需要法律保护其情感安定、维护其人格尊严。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法人,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内容。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亲属及利害关系人造成伤害,甚至对公序良俗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确认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和保护死者生前隐私并不冲突。

二、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三、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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